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1-18 16:58

各会员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局2021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作的要求,为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城市轨道交通先进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及市场监督局有关文件精神,我会现向广大会员单位征集2021年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为满足本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统一规范的特殊技术要求。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

  (二)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

  (三)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项目能够在立项后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重点方向

  (一)我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系列工作部署的项目;

  (二)支撑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项目;

  (三)国家、省、市印发文件部署重点任务涉及的项目,如:省三项办《关于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建设交通强国城市范例发展策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等,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拟列入2021年度重点工作所涉及的相关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会员单位向我会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并填写《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二)我会根据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提出的立项建议进行审核,合并重复和相类似的项目,提出本年度拟立项项目, 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形成《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报送市场监督局。

  五、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

  (二)《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三)标准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提供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

  六、其它事项

      (一)报送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逾期未提出立项的项目,2021年不再进行增补。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认真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制定地方标准的需求,确保提出的立项申请项目,符合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并做好立项通过后地方标准项目的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实施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磊,电话:88977693,邮箱:fanglei@szurta.org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2.深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