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有纠纷选调解”丨《轨道交通涉及纠纷处理类型及处理方式解析》法律知识讲座圆满举办

发表时间:2021-05-21 15:50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行业知晓率,扩大人民调解行业影响力,并配合“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举办《轨道交通涉及纠纷类型及处理方式解析》的法律知识讲座。

副秘书长   张媛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简称调委会)由协会于2020年11月在桃源司法所和南山区司法局的支持下设立,旨在以快速、和谐、公平、公正、保密、有效、节约的原则,积极推进解决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纠纷,依法维护企业、及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讲师   庄爱梅


本次讲座由调委会副主任、协会副秘书长张媛主持,调委会副主任、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淑侠律师参会,由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庄爱梅主讲,协会会员单位合计42人参加。

学员听课

本次讲座生动分析了纠纷的四种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优缺点,特别强调了调解的5大优点:1、便捷高效:可随时申请、随时进行,无场地、时间限制;2、成本低:调解及司法确认均不收费,不产生仲裁费、诉讼费等费用;3、成功率高:专业人员介入,可有效化解矛盾;4、部分有强制力: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5、保密性好:调解书不公开,有效保护隐私,无不良影响。是目前推荐解决纠纷的首要方式。
本次讲座历时一个半小时,参会者纷纷表示受益非浅,并希望协会今后多组织类似的讲座或交流,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