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10 14:56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发挥标准技术保障和引领支撑作用,制定一批满足市场需求且具有地方特色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增加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标准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标委联〔2019〕1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做好2023年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要求

1.团体标准项目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紧密围绕行业和市场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具有可行性,弥补标准空白或与现行标准相比有创新、有提高。

2.团体标准项目应符合广东或深圳地区质量创新发展要求并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技术要求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要求。

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会员单位优先申报立项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1.申报单位申报团体标准项目为自愿申报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2.项目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团体标准草案稿格式应符合GB/T1.1-2020要求。

3.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邮箱提交《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

三、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以城市轨道交通相关领域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填补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空白,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突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前瞻性、先导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

2、现行标准的修订也可纳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标准管理体系开展制修订工作。

四、申报时间

2023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深云车辆段NOCC大厦C座7楼

联系人:房工

电话:0755-88977693

邮箱:fanglei@szurta.org